第26章 (第2/2页)
在娘家时,虽然家境只是普通屠户,但因为是独女,爹娘疼爱,没让她干过什么重活。衣柜里总有一两件时兴的衣裳,也有几件不值钱但精巧的银簪、绒花做装饰。 嫁到荀家后,荀老爷又是个疼老婆的,加上荀砚从小体弱多病需要精心照料,荀柳氏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着儿子转,操持家务、煎药喂饭,地里的活计,荀老爷从没让她沾过手。 更难得的是,在这个普遍认为多子多福、生儿子传宗接代的环境里,荀老爷和荀柳氏只有荀砚一个孩子。 听说当年荀老爷就直接说:有一个砚儿就够了,孩子生多了伤你身体。 这话在当时,可是相当离经叛道的。 这么看来,荀柳氏简直就是按金丝雀模板养的只是这只金丝雀,不小心飞进了一个穷窝,成了铜丝雀。 家里的那几亩薄田,一直是荀老爷这个秀才和荀砚这个病弱书生在打理。 荀老爷下课后,脱下长衫就去地里;荀砚身体稍好点时,也会去帮把手。 父子俩一个文弱,一个病弱,能种出多少粮食可想而知,也就勉强贴补点口粮。 胡黎摸着下巴琢磨。 地不能荒着,不然更惹人怀疑。 但让荀柳氏现学种地不现实,让她这只狐狸去抡锄头更不可能他活了这么多年,绝大部分时间不是被封印就是在现代社会当公务员,野草和小麦在他眼里可能区别不大。 走,先去地里看看。胡黎招呼了一声,带着好奇的胡小满和默默跟着的荀砚,由荀老爷领着,去了自家田地。 到了地头,胡黎一看,差点没笑出声。 这地也太犄角旮旯了! 位于村子最边缘,紧挨着一片乱石坡,土质贫瘠,石块多,光照也不好。地块不大,形状还不规则。 别说精心打理了,估计连路过的野狗都懒得在这儿撒泡尿。 地里稀稀拉拉长着些蔫头耷脑的青菜,一看就是勉强存活,产量估计感人。 胡黎指着这块地,对荀老爷说:爹,这块地平时有人来吗? 荀老爷苦笑着摇头:这里偏远,土又差,除了咱家,没人会来。 行,胡黎一拍手,有了主意,那这地以后就让荀砚一个人种吧。爹您就安心教书,地里的活儿别管了。 荀老爷一愣:砚儿他一个人?晚上? 对,晚上。胡黎理所当然地说,反正他现在也不用睡觉,不知道累。白天在家好好读书,晚上月亮出来,刚好去地里活动活动筋骨。您不也说他以前种地种得不错吗?正好让他练练,别整天呆着,骨头都僵了。 胡黎还有一层考虑没说出口。 荀砚现在毕竟是僵尸之躯,虽然被他用妖力温养着,越来越像活人,但关节肌肉偶尔还是会僵硬。 他每天晚上还得费心费力给荀砚按摩,把他全身关节噼里啪啦掰一遍,那声音响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屋里分尸呢。 让荀砚去抡锄头翻地,能起到活动筋骨的作用。 荀老爷想了想,觉得有理。 儿子现在多活动活动也好,而且这块地确实偏僻,晚上去干活也不会有人看见。他点点头:那就听黎哥儿的。砚儿,你 荀砚虽然脑子还不太灵光,但几乎是无脑同意胡黎的安排,立刻点头:我能种。种得好。 事情就这么定了。 地里的菜虽然长得不怎么样,但聊胜于无,粮食蔬菜,有一点算一点。 安排好了家里的生产任务荀老爷教书,荀柳氏学算术兼管家务,荀砚白天读书晚上种地,胡黎感觉肩上的担子轻了不少。 他转向已经迫不及待的胡小满,活动了一下手腕:行了,家里的事安排妥了。走,小满,跟哥哥上山,咱们搞钱去! 第27章 你为什么想要嫁人? 清晨的山林,空气清新,草木带着露水的湿意。 胡黎和胡小满一前一后走在崎岖的小路上。 胡黎在前面开路,警惕地观察着四周;胡小满蹦蹦跳跳,东闻闻西看看,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。 没走多远,胡小满突然停下脚步,指着路边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,兴奋地喊道:哥哥!你看!有核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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