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七百一十五章 血火蚁认主 (第2/2页)
法则,就已然成型。 林轩右手抬起,一道青芒飞出袖口,在手腕一绕,顿时,殷红的鲜血,滴滴答答的洒落下来,爆成一团血雾,林轩又张开嘴,喷出一道本命真元,与血雾混合,一同融入到法阵之中。 其实,普通的灵虫认主,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。 不过林轩对血火蚁很是看中,如此做,也是以防万一,以后这血火蚁就算再发生什么变异,也不可能脱离自己的掌控。 小心无大错,聪明人考虑事情,也要尽量稳妥长远。 随后林轩一道法诀打出,指挥着那包裹着蚁后的光球落到阵法之中。 “起!” 灵光喷薄,认主的阵法开始运转了。 …… 整个过程并不繁复,只用了小半盏茶的功夫。 随后林轩将法阵撤除,包裹着蚁后的光晕也随之散去,不过这蛮荒奇虫却不再跑了,牠们已然认主,与林轩建立了心神联系。 “呼!” 林轩松了口气,整个过程顺利以极。 随后他又伸出手来,在腰间一拍,嗡鸣声大起,一朵紫红色的虫云出现在了视线里。 嗡鸣声不绝于耳朵,整个练功房几乎被填满了。 玉罗蜂! 这是远比血火蚁更高阶的蛮荒奇虫。 而且这眼前的,仅仅是须臾袋中的一小部分罢了。 自从在七星岛云海得到此物,林轩也饲养数百年了,前后共繁衍了数万之多。 可惜一直无法催熟,否则通羽真人曾说,此虫掌握着时间法则,被牠蜇中会中时间之毒。 刹那间寿元流逝。 有此虫相助,纵横灵界不敢说,但许多大能修士,恐怕也要望风而逃,这一点绝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。 了解了这一点之后,林轩倒也心平气和,越高阶的奇虫,越难于催熟,这也是自然法则。 先收着,以后肯定会发生大用。 林轩神念一动,虫云飞向虚空那白光所形成的漩涡,万魂塔有滋养奇虫的效果,既然通宝诀已修炼成功,林轩当然要将玉罗蜂放入其中。 蚁后也跟着飞了进去,原本两种不同种类的灵虫放在一起,肯定会互相争斗,但牠们都奉林轩为主,倒也不难和睦相处。 做好这一切后,林轩略作休息,然后没有继续在练功房待下去,而是回到卧房,洗了一个澡后躺在床上。 手里拿着一淡金色的玉瞳简,林轩将神识沉入。 御灵心得! 此物乃是御灵宗的不传之秘,乃百万年来,该派祖师培育灵虫,以及豢养灵兽的各种心得。 虽是人界之物,但御灵宗位居云州七大势力,底蕴自然深厚以极,大部分蛮荒奇虫,在里面,都能找到行踪。 林轩熟门熟路,很快就将目光投注到灵虫篇上了。 在末尾几名的介绍中,找到血火蚁。 这种灵虫之所以排名低,是因为单体的战斗力不值一提,可一旦形成规模,大能修仙者一样只有望风而逃的。 自己的手中已有蚁后作为种子,接下来就看要怎样迅速繁殖。 林轩将神识沉入御灵心得里,仔仔细细的研读下去。幻雨的百炼成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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