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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好,他在客厅里总能听见奇怪的声音。    这种声音让他不舒服。    就好像在逼迫着他去面对自己母亲是个鸡的事实。    他不想承认。    他每次都会去找江丛羡。    他家是流水街那片最干净的,因为他有个很好的姐姐,他姐姐长的很漂亮,会给他们做好吃的。    江丛羡也会教他们读书写字。    他很好的,爱笑,聊到自己的梦想也会侃侃而谈。    他那个时候才九岁,但在蒋苑心中,他就是自己努力的目标。    他也要成为和江丛羡一样的人,乐观积极,身处淤泥也不为淤泥所困。    后来他们要搬走了,因为江丛羡的姐姐考上了北城最好的大学,为了方便所以她在市里租了个房子。    勤工俭学,一边打工一边赚房租。    他们离开那会江丛羡跑来找蒋苑,给他一把糖,让他等自己。    他说:“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的。”    蒋苑就点头,他信的,江丛羡说的任何话他都信。    江丛羡是一年后回来的,不是回来接他离开这里的,而是一个人,在某个夜晚偷偷跑回来的。    脏到结成块的衣服和身上的伤口黏在一起,扯一下都能掉块皮。    他连鞋都没穿,就光着脚,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走回来,脚底全破了,血肉模糊的。    那个时候他的精神就已经开始恍惚了。    说胡话,整夜整夜的抖。    听说他们走后没多久,明月姐就去世了,狂犬病走的。    而江丛羡发生了什么,没人知道,他不肯说。    也不是不肯说,是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去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。    年老些的长辈说他是被恶鬼附体了。    后来还是附近诊所的医生告诉蒋苑:“他这是病了,精神上的病。”    江丛羡在家待了半年,才逐渐恢复正常。    也不能算正常。    至少和从前比起来,他变的太可怕了,阴沉偏执。    蒋苑是后来才知道的,江丛羡变成今天这样,都是拜林望书的父亲所赐。    后者赞助了一个女学生,从她的高中到大学,所有的学费都是他赞助的。    原本只是很简单的做慈善,可当他第一次见到江明月的时候,这一切就变了味。    林有为爱上了这个比他小七岁的女孩子。    他本来就是一混帐人,做慈善也只是为了哄老爷子高兴。    他往下还有一弟弟,比他能干,也比他聪明,但没他好命,迟了两年出生。    老爷子是个非常传统的人,哪怕大儿子再混帐,再不堪,但他到底是长子,是大的那个。    所以从小到大他对林有为都是明显偏爱一些,甚至连公司也全部给了他。    小儿子一点也没分到,还因此气的离家出走了。    可是那又怎样,林有为对这个弟弟没什么好感,处处比他优秀,还不是不得宠。    也多亏了老爷子对他的溺爱,所以将他养成了一个废物。    暴力,占有欲强。    他这辈子除了女儿,最爱的就是自己。    但他没办法接受别人不爱他。    所以当那个女学生没有丝毫犹豫拒绝了他的时候,他才会心生暴戾。    才会在她死后,把所有的气都撒在她疼爱的弟弟身上。    他折磨他,往死了折磨。    多痛快啊。
		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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